我公司申报的教育部2023年(5月)“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”项目已审批通过,欢迎各高校老师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及我公司的要求进行申报。
自2018年第1批协同育人项目以来,我公司已支持了7批次,超过500项的协同育人项目,其中不乏如东南大学,西安电子科技大学,大连理工大学,哈尔滨工业大学,上海交通大学,武汉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,目前多个项目仍在执行中,为各高校的教学改革,实践场地建设,师资培训等教学服务及高校的技术转化提供了很多帮助,实现了校企合作、资源共享、优势相长,为高校和企业的合作建立了桥梁作用,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起到助推作用。
在本批次申报中,公司响应教育部的倡导,更加关注合作项目的质量,重点支持教育部要求重点支持的方向,如:互联网+实验教学,如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与信息产业,先进制造等,并结合南京太阳集团城娱8722在通信技术,电子技术,电工电子,信号处理,微波射频,虚拟仿真,人工智能,5G,教学培训等传统方向多年积累的行业优势,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项目,搭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,支持高校在新工科建设,实践场地建设与改造,教学及课程体系改革,师资培训,创新创业等多个方向的建设规划和发展。
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,填写申报资料,公司会安排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,并对我公司的申报条件进行解读。
申报网址:
http://cxhz.hep.com.cn
附:【高校申报必读】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
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布,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。
一、参与条件
1.参与教师/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“全国高等学校名单”中的本科层次高校。 2.教师/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,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。教师账号可申报“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”“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”“创新创业教育改革”“师资培训”“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”五类项目,学生账号可申报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”项目。二、申报注意事项
1.高校教师/学生登录后可点击“产学合作”-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”查看企业项目指南。在“企业项目列表”页面中,可根据“企业名称”“项目名称”“项目类型”“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”检索项目。
2.在“企业项目列表”页面,可点击“企业名称”“项目名称”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,并可在“项目申请表单”页面或“产学合作—常用文件下载”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。确定申报意向后,点击“企业项目列表”页面中的“申请”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。在“项目申请表单”页面,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申请”按钮提交项目申请。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“产学合作”-“管理项目申请”的“待办”列表中查看(如项目未显示,请点击“刷新”按钮)。
3.“项目负责人”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,请确保“项目申请表单”页面中的“项目负责人”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。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。请勿代替他人申报,以免影响立项结果。
4.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(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),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,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。
5.项目申报后,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。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,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,明确项目内容、资助形式及时间、预期成果、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。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,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、企业公章(或合同章)。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(“项目合作协议”页面或“产学合作—常用文件下载”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),协议模板未尽事项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。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,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。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,并须经企业确认。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,以免影响项目立项。
6.高校管理员请按照要求审核师生的项目申请。
7.已发布的企业指南持续有效,不受立项名单发布批次限制,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交立项审核。
三、时间安排
(1)高校师生申报:
自即日起高校教师/学生均可申报项目,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,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。
(2)立项名单发布:
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,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。
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,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。
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,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。